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時機成熟





趙文衡
台灣日報,2003年10月30日





在這波東亞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風潮裡,東協加三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在近幾年會議中,甚至已經出現成立東亞自由貿易區的呼聲。反觀APEC,因為種種原因,成立APEC自由貿易協定一直無法獲得廣泛的支持。然而,近來因自由貿易協定發展快速,美國對訂立自由貿易協定的態度改變,再加上坎昆會議失敗及APEC內部的制度的變更等,著手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的時機似已逐漸成熟。

筆者認為,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要比僅成立「東亞自由貿易區」更能為東亞各國帶來的利益。東亞自由貿易區若成立表面上對區域內國家的經濟成長會有助益,但它會產生一個相當大的風險,亦即一直為經濟學者所擔心的全球三大貿易集團將會形成。麻省理工學院教授梭羅早在1992年即著書對三大集團形成將危害世界經濟提出嚴重的警告。若此一態勢形成並進一步出現集團間的壁壘,將會嚴重損及全球貿易與經濟的發展,這是區域化導致全球化失敗最值得令人擔心的地方,對全球每一個國家都是不利的。

很不幸的,我們看到整個趨勢正是往這個方向發展。我們看到內化的東亞自由貿易區已逐漸展現雛形,但多數國家皆不自覺如此可能會嚴重損及本身利益,包括追求經貿上日不落的日本與依賴出口與外資甚深的中國等,若不小心處理,都將會因此蒙受損害。

要避免三大貿易集團形成,現階段最可行的方式即是北美集團與東亞集團的融合,而位於這個融合過程最關鍵位置的就是APEC。建立APEC自由貿易區非但可以促成東亞國家與北美重要貿易國達成更緊密的關係,也可以防止全球陷入三大集團對立的災難中。

因此,筆者建議,往後任何與東亞自由貿易區的相關議題都應該拿到APEC中討論。如果仍然將此議題留在東協加三中發展,恐怕只會促成一個封閉的東亞集團的出現,而最後危害到東亞國家本身甚至全球的經濟發展。

另一方面,幾乎所有研究都指出,範圍越大、涵蓋國家越多的自由貿易區對參與成員越有利。同時,也有研究指出,過多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在複雜的原產地規定下將會使廠商無所適從,反而有害貿易的進行。總合這些考慮,APEC會員國間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與其先由雙邊緩慢而費力的擴展到多邊,不如先試探多邊的可能性。

至於在APEC的體制下,是否可能訂立自由貿易協定?現有APEC區域自由化的進程是以一個模糊不清的茂物目標為主軸,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10,開發中國家在2020達成自由化。如果此一目標切實執行,APEC在2020年將自然成為一個自由貿易區。但問題是,APEC在此執行此一目標時成效相當不彰,已無法成為APEC區域追求成立自由貿易區的機制。

要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還是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較為有效。APEC現有體制係仿效東協。在東協體制下可以訂立自由貿易協定,在APEC體制下沒有不能的理由。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共識決原則。APEC與東協皆是採行共識決,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成立也是基於此一原則。在此情形下,若有會員體反對,APEC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勢必無法達成。所幸的是,APEC近來已建立一個共識決的例外機制,即所謂開路者倡議。在此一機制下,APEC要實行一個倡議不必獲得所有會員體同意,只要幾個支持倡議的國家即可進行。因此,某些國家的反對並不會否決倡議的成立。

筆者建議,APEC可在貿易部長會議下或資深官員會議下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委員會或工作小組,開放給所有願意參與的會員體進行APEC自由貿易協定的洽簽。對於一些暫時不願加入的會員體,亦可依其意願不必立即加入,若往後改變態度,尚可隨時成為自由貿易區的一員。以此看來,APEC自由貿易協定的訂立,在技術上並無困難。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由於東亞國家的內化過程已經展開,提出成立APEC自由貿易區的國家似以非東亞的APEC會員國較為適當。

總之,APEC自由貿易區在實質上有其需要,在技術亦無困難,著手成立的時機已經成熟。在此情形下,爾後討論區域整合的場所也應由東協加三轉換成A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