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微型企業議題-兼論台灣微型企業之發展





趙文衡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25卷第12期,91年12月







圖片來源: PIXABAY



微型企業(micro-enterprises)為墨西哥今年所提出之APEC會議的重點議題之一。墨西哥尚於七月間召開一場有關微型企業的高階層會議。高階會議主要討論關於微型企業發展政策之高階對話、微型企業與國際貿易、經濟成長、社會經濟之關係、微型企業之人力資源建構、制度法規建構、微型企業與新經濟、微型信用貸款等。本次會議並擬定一份會議報告提交資深官員認可,報告主要陳述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微型企業議題與APEC目標的相關性、以及如何將微型企業議題與APEC現有活動連結等。


在今年八月舉行之APEC中小企業部長會議中,各會員體同意於中小企業工作小組下設立一微型企業任務小組,專職促進微型企業之發展。大會並接受我國提議,指派該任務小組擬定一微型企業發展之行動計畫,並於明年提交部長會議討論。上述各項中小企業部長會議決議並已列入此次年度部長會議與領袖會議宣言中。


一般對微型企業定義不一,大多數以員工人數來定義。OECD以員工人數在20人以下的企業為微型企業。墨西哥以15人為上限。其他國際發展組織或學術機構有以員工人數10人或5人以下為區分微型企業與小型企業之標準。我國並未對微型企業予以正式定義,但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有所謂「小規模企業」,為製造業員工未滿20人,服務業員工未滿5人之企業。


微型企業為開發中國家較重視的議題,主要目的是為了消滅貧窮,含有社會救助之意涵。在開發中國家的微型企業資本資產相當有限,多在1000美元以下,通常座落於家中,多使用簡單技術,從事勞力密集的生產或服務,主其事者多為女性,所使用的原物料其多由當地獲得,產品也在當地銷售。通常沒有成長性。在開發中國家中,從事微型企業的勞動力通常在總勞動力佔上有相當大的比例,甚至有些國家達到70%。


已開發國家對微型企業的著重面向與開發中國家不同,微型企業對已開發國家而言,較少消滅貧窮的意義,而包含較多創新與開發新事業的內涵。此外,微型企業在開發中國家多屬於非正式部門(informal sector),而在已開發中國家多屬於正式部門。由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的微型企業有所不同,故此次墨西哥在設計微型企業議題時即致力於規劃一個適合各種發展層次國家的議程。我國介於開發中與已開發中國家之間,在微型企業議題上應如何定位,為一值得深思的問題。


一般國際上對微型企業的援助包括訓練、諮詢服務、行銷協助、微型貸款等。但是除了微型企業貸款外,結果通常令人失望。例如,有些服務只有少數人受惠,訓練課程不適當,以及輔導成本過高等。因此,只有微型信用貸款成效較為卓著,且常為人所運用。所以在許多國家對微型企業的協助幾乎等同於微型信用貸款。


一般在援助微型企業的貸款有幾種形式:一、微型企業間以互助的方式共同集資,並且視需要借貸。二、開發銀行( development banks)貸款。開發銀行較一般商業銀行願意給予微型企業貸款。三、微型信用貸款計畫:由政府協助以成立基金或援助計畫等方式提供微型企業信用貸款。一般較有名的微型企業貸款機制為所謂的Grameen Bank 的借貸方式,亦即銀行要求貸款人需以團體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在此一團體中若有人無法如期償還,團體所有成員需負償還責任,而銀行也以該團體的償還狀況,決定是否繼續給予貸款。


微型企業在台灣的發展及政府對微型企業的輔導


微型企業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一定的重要性。在台灣,雇用員工小於5人之微型企業約佔所有企業之70%,其營業額約佔總營業額之10%,並共雇用約60萬名員工。這些企業的平均年營業額約為3百萬台幣,固定資產總額約為4百萬台幣。微型企業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可由其於資訊通訊產業(製造業)中所扮演的角色看出。由表一顯示,儘管在食品及零售部門少於5人的微型企業占相當大的比例,但在資訊通訊產業中,雇用員工人數少於5人之企業家數亦占整體產業的25%。雖然這些微型企業的產值不高,但它們在提供大廠零組件上卻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台灣微型企業與一般開發中國家的微型企業不同,台灣的微型企業並不像開發中國家是貧窮階級所不得不採取的謀生方式,反而有許多微型企業是某些個人在累積一定資金後,為求事業上更高的發展而自行創業的結果。非但在資本上高於開發中國家的1000美元,且具有相當的成長性。對於微型企業,台灣也有一定的政策輔導其發展,這些政策主要是由中小企業處來執行。


由於台灣同時具有上述兩種不同的微型企業,故輔導政策需針對於不同特色的微型企業而有不同的措施。其中較值得一提的是創新創業上的輔導、地方特色產業之輔導、以及協助微型企業取得融資。


在台灣,許多微型企業為新創企業。為了創造一個有助於創業之優良環境,政府正規劃一個創業平台,以簡化新創企業之設立程序。同時,政府亦為有志於創業之企業家設立一知識資訊中心以及一創業諮詢窗口,並且舉辦各種創業博覽會,提供企業家各種創業管道。除此之外,為了強化此一創業平台之功能,政府亦將協助新創企業取得融資,並致力於降低新創企業設立的行政障礙。


在地方特色產業方面,為了輔導位處較為偏避遠之微型企業,政府展開一系列對具有地方特色微型企業之協助。這些政策之主要目標在於防止具有文化特色與歷史價值之產業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消失。政府依據地區特色,建設適合於當地文化產業發展的軟硬體環境並整合當地具有文化特色之產業,協助其建立一互助網絡。此外,政府亦協助其發展出一套有效的行銷策略。這些輔導成功的創造當地的就業並提高偏遠地區的所得。中小企業處近來推動數個地方特色產業之輔導,例如去年度計輔導新北投溫泉、三芝鄉觀光休閒產業、台北縣三重埔鞋業形象及文化塑造、桃園觀音蓮花休閒產業、苗栗縣傳統陶業轉型輔導、泰安鄉原住民社區小企業、新竹縣尖石鄉雪霸泰雅經濟開發、台中縣大甲芋頭地方特色產業等21項產業輔導。


由於微型企業因缺乏擔保品與信用,融資取得十分不易,然而台灣並無Grameen Bank式的微型貸款機制,一些非政府組織也鮮少提供無須抵押品之貸款,因此解決微型企業信用問題,需靠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微型企業自商業金融機構之貸款信用保證,對於借貸者之信用條件並未設下嚴格標準,以利缺乏信用之微型企業取得融資。除非借貸者有十分嚴重之信用問題,否者只要符合信保基金之最低要求,信保基金皆會對其貸款提供保證。其提供保證之貸款種類包括:一般貸款、商業貸款、出口貸款、小額商業貸款、創業貸款等。從1980至2001年,基金所保證之貸款額度達50億美金,共120萬筆,平均每筆金額為美金4萬4千元。在此期間,每年平均保證筆數約達10萬筆。由提供小額商業貸款的保證可以看出,基金保證的標的包括金額非常小之貸款,可知微型企業亦為此一保證制度下的受益者。在2001年,基金提供保證的小型商業貸款平均額度為9500美元。





APEC在微型企業上的合作


一般重視微型企業議題的國際組織,多半是以援助開發中國家為主要目的,例如各種國際開發銀行(例如亞洲開發銀行)、UNCTAD、美洲國家組織等。APEC成員因有相當比例為工業國家,因此以往對微型企業議題並不重視。APEC以往對微型企業的討論與合作可謂少之又少,大多數是在去年墨西哥提出此一議題將成為今年會議重點後,對微型企業才稍有著墨。例如在去年領袖會議宣言中提到:「由於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的重要性,我們指示部長及資深官員建立APEC之中小企業行動整合計畫,同時特別強調微型企業,因此,我們歡迎明年墨西哥能主辦微型企業的高層會議。」即使在APEC中小企業部長會議中,也從未將微型企業單獨提出討論,甚至亦極少提過微型企業這個名詞。唯一在重要文件中提及微型企業是在APEC中小企業整合行動計畫(SPAN)中。在SPAN中,特別強調其所列的原則亦適用於微型企業及女性企業家。


今年墨西哥十分重視微型企業議題,除了於七月召開微型企業高層會議外,並將APEC中小企業相關會議視為今年APEC 會議之重點論壇。且由於20003年主辦國泰國與2004年主辦國智利皆相當重視微型企業議題,因此預料微型企業議題在APEC中將會持續受到重視。關於APEC各國對於微型企業議題的態度,與APEC其他議題一樣,已開發中國家與開發中國家有不同的立場。開發中國家將以消滅貧窮為微型企業合作重點,而已開發國家可能將由創業與創新的觀點來輔導微型企業,例如協助應用ICT等。


在甫召開的領袖會議中,微型企業議題也成為焦點議題之一。在領袖會議宣言中,領袖們認知,微型企業對經濟成長,性別平等,消滅貧窮十分重要。領袖們並支持成立微型企業工作小組,以擬定微型企業之行動計畫。此外,領袖們並同意,微型貸款對微型企業的成長扮演重要的角色,並鼓勵發展微型貸款市場。政府則應致力於創造一良好的微型貸款發展環境。


在我國方面,我國於今(2002)年4月4日召開的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SMEWG)會議中提出了「由創造所得邁向創造專利:培育創新的微型企業」(From Income Generation to Patent Creation: Incubating Innovative Micro-enterprises)計畫,獲得工作小組同意,今年八月召開之中小企業部長會議並認可此一計畫。本計畫是以培育中小/微型企業之創新能力為主要目的,並以兩種機制來達成,一為育成中心,一為產業群聚(Industrial Clustering)。


在育成中心方面,計畫將於APEC中設立一APEC育成中心論壇(APEC Incubator Forum)。論壇將邀請各國相關官員、育成中心主事者、育成廠商、學者、創投業者共同參與。透過每年的聚會,促進相互間的瞭解並促成彼此間的合作。對於國內尚未建立完善的育成中心體系的會員體可藉由參與論壇的機會,於論壇中請求協助,學習如何設立育成中心。同時,此一論壇亦將促成育成中心間的合作與資源分享並提供育成中心廠商與創投業者間商務媒合的機會。


在產業群聚上,因產業群聚對中小/微型企業之創新十分重要,計畫將建立一有關產業群聚之最佳範例與指導原則。此一部份主要以兩階段進行,首先在第一年(2003)我國將從事有關APEC會員體內之產業群聚調查研究,並以此一研究作為背景資料,於第二年(2004)舉辦研討會,討論最佳範例與指導原則。最後將根據研究及研討會結果制訂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