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領創新國家經濟的新創製造企業 - 企業家精神之體現





趙文衡
台經月刊2003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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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家精神(或創業精神)是經濟發展主要的動力之一。面對國際市場的激烈競爭,許多企業無法有效因應新時代的要求而退出市場,國家也同樣面臨失業率的攀升。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鼓勵新企業的創立成為刺激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機會的一個良方。在此背後的一個重要的基本要素是企業家精神,它是設立新企業的驅動因素,也是突破經濟停滯的主要力量。對製造業來說,企業家精神的發揚,對技術進步及產品創新都有相當重要的功能。


企業家精神是「運用組織(企業)的創立,追求不連續機會(discontinuous opportunities)的精神,目的是要為所有參與者創造價值」。[1]企業家精神最明顯的體現是在新企業的建立。企業家主要的責任即是承擔創立新企業或運用新策略的風險。新創企業的出現可以刺激廠商間的競爭並激發廠商加強在研發與創新上的努力,結果將會帶動經濟成長、提升技術層次、創造就業機會,為經濟注入新血。對於已存在的舊企業,新創企業的出現,將會迫使他們改革,並在促進效率,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上尋求突破。


企業家精神與創新


企業家精神與創新是密不可分的。企業家需要以實質的創新,包括在產品技術或服務上的創新,才能賦予新企業競爭優勢,在市場繼續存活。根據「全球企業家精神觀察」(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GEM)的調查,大約三分之二的企業家活動目標是追求吸引人的商機,這些活動很可能會導致新市場的出現。


新創企業是引領創新的主要經濟行為者。前面說過新創企業是企業家精神的體現,企業家精神--新創企業--創新三者間構成十分緊密的關係。一般而言,舊企業比較傾向於排斥創新,特別是突破型的技術創新。原因是舊企業懼怕創新會破壞既有的產品生產與商業運作,因創新而來的生產線的大幅調整,對既有製造業者更是一項成本與風險均很高的活動。舊企業無法接受創新,創新技術或產品的擁有者就必須自行創業,成為一個企業家才能實踐自己的創新觀念。[2]


台灣企業家精神發展現狀


要測量一個國家的企業家精神是否旺盛,新創企業的數目是一個重要指標。若單以製造業來看,由表一顯示,台灣製造業新設立家數在1998至2001有減少的趨勢,至2001年達到最低數目3302家。但在2002年,此一趨勢扭轉,新設立家數比前一年成長幾乎一倍。在製造業新設公司占全體製造業比例也呈現同樣的趨勢。與所有新設公司比較,製造業新設公司比例上低於一般公司甚多。2002年,台灣所有新設公司占整體公司比例高達7.5%,高於韓國、日本,但在製造業上,這個比例只有3.5%,顯示企業家精神在製造業中不若其他產業旺盛。與一般服務業相比,製造業所需的設立資本較高,新企業的建立較為不易。





在行業別上,由表二可知[3],高科技的資訊電子業占新設工廠相當大的比例。由1996至2002,在所有新設工廠中,資訊電子業就佔了22%,可見新創企業在新經濟部門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雖然新創企業只佔所有資本的4%,但是卻創造出10%的營業額。因此在資本運用上,新企業顯然要比舊企業有效率。





以新設公司的平均設立資本額來看,近幾年來並沒有呈現一個規律的趨勢,比較特殊的一為在2000年製造業平均每家新設公司的資本額高達3600萬台幣,這與當年資訊產業幾個大型投資案有關,另一個是在2001年,製造業新設公司資本額減少,只有850萬元,這與當年經濟不景氣有關。從表三中可以清楚的看出,在剔除金融、保險及不動產等產業後,製造業的平均設立資本要高出服務業及整體甚多。顯見設立一個新的製造業公司所需的資本高出其他產業。





有關企業創立的主要資金來源,如表四所示,[4] 個人儲蓄是新創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其次為銀行借貸及家族投資或借貸。銀行借貸雖占第二位,但比例上與個人儲蓄相去甚遠。同時,以創投資金為主要的資金來源的企業亦僅佔所有企業的1.3%。





企業家精神的培養


企業家精神的旺盛與否與文化因素息息相關,一個富有冒險與創新精神的文化,企業家精神較為發達。要從文化層面根本培養企業家精神,教育是最重要的方法。在台灣有幾項文化因素有助於企業家精神的發展。一為為數眾多的家族企業,台灣家族企業的新一代在繼承時通常都會將企業切割,以設立新企業的方式各別自立門戶,這些新企業為了要在市場生存,不得不以追求創新為首要目標。另一為「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的觀念,此一觀念雖然並不有利於企業的運作,但卻創造出許多追求創立新企業的企業家。


此外,一些客觀的經濟因素也會影響企業家精神的實踐。首先,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會有不同程度的企業家精神的展現。例如在經濟發展初期,眾多新企業紛紛設立以追求興起中的商機。其次,企業家是否能有效發揮與經濟體的創業環境息息相關。一個不良的創業環境,將澆熄企業家的創業熱忱,而使企業家精神在此社會逐漸沒落。反之,一個優良的創業環境將使得冒險創業得到適當的回饋,企業家精神自然會在此社會蓬勃發展。


要建立一個優良的創業環境必須由法規、資金、技術、人才各層面著手。在法規層面上,首重降低新企業設立的門檻。在台灣,設立一家有限公司的門檻需50萬元,已低於許多國家。2001年,公司法修正時已去除股東數目的限制,一人股東的公司也允許設立,同時也簡化公司設立的行政程序。這些努力都是值得鼓勵的。


另外兩個協助企業家創業的重要機制為創業投資與育成中心,這兩個機制對製造業尤為重要。在創投方面,如圖一所示,幾乎所有的創投資金都投入了製造業,特別是高科技產業。上面說過製造業所需要的創立資本比其他企業為多,因此亟需要資金的挹注,創投業將大量資金挹注到製造業對製造業的發展有相當大的幫助,尋求更完善的創投機制更成為製造業者所應積極促進的目標。





雖然二○○一年台灣創投業與世界同步面臨衰退,年度新募集的資金由前一年的236億驟降到60億,但是到了2002年就立刻回升到175億元。以往台灣創投業為人所詬病的是投入太多於成熟期的企業,對於種子期及新創期的企業則較少投資。但近來,此一情形已有所改善。如表五所示,在1996年,創投業者投資此兩時期的公司金額僅佔整體投資金額的27.8%。但到了二○○一年,創投業每投資十塊錢就有4.2元是投入種子期與新創期的公司,已與歐美國家相當,甚至超越多數國家的投資比例。如果以鄰近的韓國來說,韓國在二○○○年投資於此兩時期公司的比例也只有28%,而日本更只有19%。以此看來,台灣創投對於培養新創企業與激勵創新扮演重要功能。





由創投業者所投資的產業來看,台灣創投業者對於資訊通訊產業的發展貢獻良多。由二○○一年的資料可知,在台灣所有創投業的投資中,其中八成是給了資訊通訊產業。創投業者培育了許多這方面的新企業,成為資訊通訊產業成長的動力。這裡要強調的是,創投業者應做的是為產業發展作先期的探路工作。台灣下一波的主流產業是什麼應由創投業者與科技研發人員共同決定,並以實際的投資行動來實踐他們的決定。


另外,台灣創投業者還的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他能夠協助產業網路或群聚的形成。上面說過,台灣創投業者有集中在資訊電子業的趨勢,當創投業者協助許多資訊電子新公司成立後,對於產業的瞭解及關係網路的建立就更加深刻。為了使所投資的公司成長茁壯,創投業者會從中促成新公司與其他相關企業的合作,使新公司可以很快的進入產業的網路中。如此創投業者就扮演產業網路或群聚中穿針引線的角色。產業群聚對一個產業甚至經濟體的發展十分重要。


在育成中心方面,台灣的育成中心所培養的企業大多也是屬於製造業,因此育成中心也是協助製造業者發揮企業家精神的重要機制。育成中心主要的角色是在對新創企業提供各式各樣的服務,以增加新創企業的成功機率。一個國家若有完善的育成中心體系,企業家要創立新企業的成功的機率較大。以世界的趨勢來看,育成中心在協助企業家創意商品化上的功能越來越重要。


台灣的育成中心大多受政府補助並設立在大學中,即所謂的學術型育成中心。對於從事製造業的企業家來說,他可以在育成中心中尋找到各方面的協助。大學的資源較為多樣,比較可以滿足企業家的各項需求。雖然理論上,育成中心需對廠商作各式的輔導與協助,但與許多國家一樣,台灣育成中心目前最主要的功能多在於提供處所。政府對育成中心的將來提出許多願景,例如將育成中心轉化成跨產業的整合平台以及知識傳播平台等。同時針對於育成中心本身,政府也進行推動育成中心包含在技術服務業中,以使育成中心可享有賦稅減免的優惠。


結語


台灣製造業的企業家欲成功的創立新企業最需要的是資金與商品化兩項,因此政府的各項協助應朝這兩方面著手。在資金方面最重要的是健全創投環境,其他例如第二版股票市場與信保基金的發展也都可以作為重點工作。在商品化方面,育成中心的角色則相當重要,除了增強育成中心的功能外,同時需提供企業家有關育成中心的資訊,使其能善用企業育成機制。


參考文獻


Carton, R.B, Hofer, C.W., & Meeks, M.D. 1998. The Entrepreneur and Entrepreneurship - Operational Definitions of their Role in Society.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mall Business conference, Singapore


Lin-min Hsueh and Ying-yi Tu, 2002, “Innovation and the Operational Performance of Newly Establishe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in Chinese Taipei.”


Alexander Loudon, 2001, Web of Innovation, London: Pearson Education.


註釋


[1] Carton, R.B, Hofer, C.W., & Meeks, M.D. (1998). The Entrepreneur and Entrepreneurship - Operational Definitions of their Role in Society.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mall Business conference, Singapore.


[2] Please see Alexander Loudon, 2001, Web of Innovation, London: Pearson Education.


[3] 由於資料限制,本處以新設立工廠作分析。


[4] 此為Lin-min Hsueh and Ying-yi Tu的研究抽樣,樣本包括各種產業,非僅製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