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檢視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定位與發展策略





趙文衡
台經月刊,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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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由於服務業產出的比重逐漸升高,甚至達到68%GDP的水準,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台灣發展服務業的前景一片大好,服務業將是台灣未來經濟發展希望之所寄,故而台灣的產業應轉型為服務業為主。雖然這些看法十分普遍,但多數只是憑藉服務業之高比重一項事實所做的推斷,並未對近來服務業的發展作一整體的探討。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彌補此一不足,以全方位的角度對台灣服務業的發展作一研究,並重新檢視製造業與服務業在台灣經濟發展的定位與策略。

壹、台灣製造業與服務業發展之檢視

一、占GDP與就業人口比例

圖一為製造業與服務業產值(附加價值)占GDP的比例。在1987年以前,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一直維持在45-50%,但自1987年以後服務業比例則呈現持續成長,而製造業比例則一路下滑,至2003年服務業比例達到67.8%,而製造業則衰退至25.5%。在參與人力方面也有相似的情形。服務業就業人口比重大至也是在1987年開始呈現成長,由42%上升至2003年的57.9%,製造業就業人口比例則由1986年的39.4%,下滑至2003年的27.1%







二、產值成長率(註一)

近來製造業與服務業比重的變動當然是由於服務業成長高於製造業所致,但這不一定表示製造業衰退而服務業高成長。圖三顯示製造業與服務業產值成長率五年移動平均的變動情形。在1987年以前,服務業的成長率一直穩定的維持在8%至10%之間。在此一期間,製造業成長率一直高於服務業,1980年甚至高達15%。由此看來,在此期間,服務業與製造業即已是成長的雙引擎,只不過製造業的動能較服務業為高。





但自1987年以後,製造業的成長率開始大幅下滑,服務業也呈現先升後降的情形。服務業五年平均成長率在1988年開始突破10%,在1990達到11.48%的高點。自此服務業的成長即呈現穩定下滑的趨勢,一直到2003年,其五年平均成長率甚至低於製造業。這說明了這幾年服務業比重大幅提昇,不是因為服務業大幅成長所致,而是因為在製造業與服務業成長幅度同時減緩時,服務業的減緩幅度小於製造業。然而,自1993年起,兩者間的差距已逐漸拉近,製造業成長幅度逐漸回升,而服務業卻是加速下滑,以致於在2003年出現服務業成長不如製造業的情形。因此,以近五年的成長率觀之,服務業的表現已落後製造業。

一般而言,各國服務業產值的變動相對穩定,其變動的主要因素之一為國民所得的增減。(註二)此一觀察與台灣的情形頗為契合。首先,台灣服務業產值成長的變動的確較製造業平穩,製造業起伏相對較劇烈。其次,在台灣,服務業產值的變動亦與國民所得有連帶的關係,在1987年至1990年間,台灣國民所得提升的幅度頗大,尤其是以美金計價的所得增加的幅度更大,此時服務業同樣呈現快速成長。1991年以後,服務業成長減緩則反映國民所得的成長減緩。至於一般認為,近來分工日益細密導致對生產性服務業需求大增,以及服務業大量運用資訊科技導致產能大增的情形,事實上並沒有在數字上獲得驗證。

筆者選擇幾個一般認為具有發展前景且不管什麼理由近來理應大幅成長的服務業,觀察其實際的表現。如圖四所示,近十年來,在所有選取的服務業中,不論是金融、保險、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文化運動及休閒、或是醫療保健等,成長率皆呈現衰退的情形。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由1993年成長22.4%降至2003年6.2%。金融及其輔助業由1992年的17%降至2003年的5.2%。文化運動及休閒業,則由1991年的18%降至2003年的4.2%。不動產業近三年來甚至跌入負成長。在所有服務業細產業中,近五年平均成長最高的反而是不在選取中的教育服務業,其次為其他服務業,再其次才為選取中的郵政快遞及電信業。





貳、台灣服務業生產力之成長

一、Baumol定理

William Baumol認為由於服務業屬於勞力密集的產業,勞工是服務業最重要的生產因素,運用資本投入來提升每人的產出並不容易,也無法享有規模經濟的利益,因而服務業生產力的增加十分緩慢。由於無法以規模經濟來降低成本,服務產品價格相對其他產業將逐漸的上升,就業人口亦逐漸往服務業流動,最後將出現服務業吸收絕大部分人力資源的情形。由於服務業生產力增加不易,在大部分人力資源往服務業移動時,全體經濟的每人產出勢必會下滑,最後導致經濟成長停滯。這就是有名的「Baumol定理」或稱「Cost Disease定理」(註三)。Baumol定理受到最大的批評為,它並不能適用於所有的服務業,有些服務業,例如運輸業或電信業,亦需大量的資本投入,也有規模報酬遞增的現象。另有些服務業,例如生產性服務業,可運用技術升級來提高生產力。此外,目前服務業皆廣泛的運用資訊科技來增加效率與生產力。(註四)

二、台灣服務業生產力之檢視

我們以Baumol的理論來檢視台灣的情形發現,首先,如圖二所示,台灣的人力資源的確有流動到服務業的現象,頗符合Baumol的論述。此一情形是否為服務業相對物價較高所致?則需進一步探討。其次,關於Baumol定理的最重要假設--服務業生產力成長緩慢,是否在台灣發生?如果發生,服務業的高比重將使台灣經濟成長減緩甚至停滯。圖五為台灣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勞動生產力五年移動平均成長率。基本上,服務業生產力成長緩慢的假設在1993年以前是不成立的。1993年以前,服務業勞動生產力成長相當快速,甚至高於製造業。但在1993年以後,服務業的勞動生產力成長率開始持續下滑,至2003年竟降至2.41%的低點。製造業雖自1995年起亦呈下滑的趨勢,但幅度較小,且自2002年已逐漸回升。由1991至2003年,製造業的平均成長率為5.2%,服務業為4.2%。如果此一趨勢持續下去,而服務業在GDP的份額仍維持高檔,則台灣很可能會出現成長停滯的情形。





服務業勞動生產力成長減緩的現象並無法以資本投入(自動化)的方式來改善。服務業本質上即是勞力密集的產業,資本密集度不高。自1991年到2001年,製造業的資本密集度平均年增8.8%,而服務業只有3.2%。以企業資本生產力來看,由表一顯示,製造業每元資產的產出高於服務業甚多,表示服務業的確不適合以資本投入的方式來增加生產。





另外一個可以改善生產力的方式是透過技術進步與效率。由圖六顯示,服務業的總要素生產力的成長明顯的高過製造業,近來雖有減緩的趨勢(由1991的3.9%降至2001的1.1%),但仍比製造業高。顯示相對於製造業而言,儘管服務業不需太高的技術層次,但是仍可由改善服務流程、公司管理、以及服務效率來提升生產力。需注意的是,雖然服務業在總要素生產力的成長高於製造業,但是若與勞動生產力相較,成長率還是偏低。





由上面的討論可知,服務業的生產力近來一直呈現下滑的趨勢,如果趨勢持續,服務業的未來展望並不樂觀。由需求面來看,是否服務業可以藉由需求增加,而重新獲得高成長的機會?上面說過,所得因素是服務業是否能成長的關鍵,但如果說以提升所得來促進服務業發展似乎有點本末倒置。在國民所得無法獲得大幅提升的假設下,要有效增加服務業的需求需開拓國外市場。然而,不論任何國家,服務業出口都有先天上的限制。一般而言,在服務業中,只有20%的產品是可以貿易的。(註五)在此限制下,各國服務業出口的份額皆遠低於其在GDP所佔的份額。以美國為例,美國的服務業產值占GDP的75.27%,卻只佔出口的28.36%。圖七顯示,在幾個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高的國家中,台灣服務業出口占總出口比例最低,這是不是顯示台灣服務業的海外市場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以各國服務業比例長久以來均相當穩定,並無大幅上升的情形看來,台灣服務業出口要大幅成長恐怕不容易。比較不同的是,台灣的服務業出口有廣大的全球華人市場作為後盾,而且此一市場需求正在擴大中。





參、重新檢視雙引擎策略

由上面的討論可知,以整體來看,服務業與製造業都是面臨成長減緩的產業,而非一個充滿希望,另一個面臨絕望。反而近五年來的成長率,製造業有回升的狀況,甚至業已高過服務業。服務業近十幾年來成長率持續下降的情況令人憂心。在我們上面選取的高服務業比例的幾個國家中,除了日本,沒有一個出現過這種情形。與台灣一樣,日本也是自1990年起,服務業的五年移動平均成長率即持續下滑,由4.62%一路下滑至2001年的1.40%。另一個近來成長率顯著下滑的為新加坡,然而它的成長率自1997才開始下降,由9.53%持續下降至2002年的3.47%。這顯示台灣、日本、新加坡等三個東亞國家服務業發展的軌跡不同於歐美國家,這三個東亞國家服務業產值占GDP的比例不一定會持續上升,反而可能會有下降的走勢。事實上,新加坡服務業的比重已經由1995年的66.2%下降至2000年的62.83%,而製造業比例由1996年的23.9%成長至2002年的28.12%。以此看來,尤其對東亞國家而言,服務業相對成長與製造業相對衰落並不是命中註定的。

服務業與製造業同時面臨成長減緩,皆須要政府協助升級轉型,我們需視兩種產業不同的特質加以不同的協助。政府政策可以促進製造業成長,這已經是台灣幾十年來的經驗,也是個不爭的事實。但是政府在促進服務業發展上缺乏經驗,至於可否藉由政策促進服務業的發展也是個未知數。因此在探討服務業發展策略時,我們必須先看看服務業本質上是否真的可以由政府的協助而獲得發展?政府協助服務業的有效性如何?

一、受所得效果影響較大的服務業發展策略

由以往的台灣發展經驗來看,政府並未協助服務業,但是服務業還是自然發展,而且速度相當快。這是因為在台灣,所得是影響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所得快速增加,服務業自然也跟著快速成長。因此對多數的服務業而言,它的成長是被動或外生的,主要是由所得帶動,如果不能增加所得,則需擴張國內消費或出口,但擴張國內消費只能用於一時,並不能長久運用。事實上,以往台灣服務業的變動軌跡相當穩定,都有一個長期的趨勢可尋,除非相當特殊的歷史事件,例如八0年代末台幣大幅升值,要改變這個趨勢或以人工方式拉抬並不容易。既然多數服務業成長是被動的,需依賴所得增加後才能獲得成長,那麼欲促進這些服務業成長,則需先促進經濟體其他部門的發展,使所得增加後,這些服務業自然會跟著成長。如此說來,促進其他產業成長的策略就是促進這些服務業成長的策略,當然所謂其他產業主要是指製造業。此外,由以往的歷史經驗可以看出,政府法規鬆綁對服務業的成長助益頗大,像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國內航空業等都是由於政府的法規鬆綁而經歷大幅成長。

二、受所得效果影響較小的服務業發展策略

上述消極性策略適用於受所得效果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儘管多數服務業都受到所得效果頗大的影響,但是還是有一些所受的影響較小,這些服務業則可採用積極性策略,也是政府策略的主要目標所在。所謂積極性的策略在服務業與製造業也有所不同。製造業的技術門檻較高,在許多製造業中,政府需協助其跨過技術門檻,而對服務業而言,多數服務業技術門檻均不高,政府不需要在技術上有所協助,對這些服務業,政府可以著力的地方主要則為教育訓練、改善管理流程、加強與相關製造業合作等。

至於哪些服務業是屬於受所得效果影響較小的產業?籠統的講即是所謂「生產性服務業」。然而,現今各界對生產性服務業的定義過廣,幾乎涵蓋一半以上的服務業,有些甚至將橫跨生產性與消費性服務的產業都包括在內。如果對於這些服務業都採用積極性協助,所花費成本將過高,效益亦將有限。故而,我們需在一般定義的生產性服務業中再選取少數的策略性產業。

至於如何選取?第一個選取標準是該服務業必需會產生很大的外部效果,能對整體經濟發展有所助益。筆者認為,這方面的服務業應以與製造業相關的研發服務業與技術服務業為首選。我們由表二可以看出,這些服務業的生產效率並不佳,但是它們可以協助製造業發展,製造業發展後,又可經由所得效果的作用增進整體服務業的成長,產生可觀的外部效果。





第二個標準是,該項產業生產效率持續提升,表示該產業的競爭力在提升中,且未來仍有成長空間。由表二顯示,不論以勞動生產力或總要素生產力來看,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皆有良好的表現。然而此業涵蓋亦太廣,可進一步在其各項細業中找出最具潛力的產業。

第三個標準為具有出口潛力的服務業。由於服務業可出口的產品有限,且一般而言,台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均不強,故限制較多,不確定性較大,僅可以嘗試的方式來從事。在這方面,筆者建議可以選取在全球華人市場需求增加且台灣具有競爭力的服務業。

肆、結語

總結以上,現今台灣產業發展策略重點有:

第一,發展製造業中具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台灣與其他高服務業比例的西方國家不同,台灣製造業仍有相當競爭力與發展空間,這與新加坡類似,新加坡的例子說明,製造業的比重在下降後仍有回升的可能。製造業的成長可以創造所得,有助於受所得效果影響較大的服務業的成長,同時也有助於生產性服務業的成長。

第二,發展具有可觀外部效果的研發服務業與技術服務業。

第三,發展生產力持續增加的服務業。此可由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的細業中選取。

第四,發展在全球華人市場需求上升且台灣具有競爭力的服務業。

註釋

1.此處產值係指各產業在GDP中的產值

2.Victor R. Fuchs, “Economic Growth and Rise of Service Employment,” in H. Giersch ed., Towards an Explanation of Economic Growth: Symposium 1980 (Tubingen: J.C.B., 1981) 薛立敏等,台灣生產性服務業之發展與展望(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1995)。

3. William J. Baumol, “Macroeconomics of Unbalanced Growth: The Anatomy of Urban Crisis,”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57, 1967, pp415-426. William J. Baumol, Sue Anne Batey Blackman, and Edward N. Wolff, “Unbalanced Growth Revisited: Asymptotic Stagnancy and New Evidenc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75. No.4, 1985, pp.806-817.

4. Jean-Claude Delaunay, Services in Economic Thought (Norwell MA: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2).

5. S. Bazen and A.P. Thirlwall, “Why Manufacturing Matter,” Economic Affairs, April/May, 1989, pp.8-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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